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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學員一經報讀,已繳學費,恕不退還。學員若無法親身上課,亦不得將課程轉讓他人。
(二) 請保留收據及學生證,作為日後報讀其他科目之証明,並可免繳交新生註冊費。
(三) 若課程取消,校方將通知有關報名人仕,及以劃線支票退還已繳學費。如以信用卡繳付學費,會經有關銀行以信用卡退回已繳學費。
(四) 本校保留修訂課程細則之權利。 |
(一) 部份課程將會安排結業考試,若學員考獲及格之成績,可獲頒發修業證書。(費用:三十元)
(二) 除特別註明外,學員上課出席率達百分之七十五,可申請聽講證明書。(費用:二十元)
(三) 聽講/修業證明書之申請,須於課程結束後兩星期內辦理。逾期申請需繳費八十元。 |
在以下的情況下,本校將會暫停授課
(一) 公眾假期及本校假期,所有課程將停止授課,並順延一課。(本校假期請參閱學校通告)
(二) 遇颱風警號八號或以上。
(三) 遇黑色暴雨警告訊號。 |
(1) 若天文台懸掛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,有關課堂將予取消並順延。
若天文台於下列時間除下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,有關課堂或考試將如期舉行:
| 八號或以上之颱風或黑色暴雨訊號除下時間 |
如期舉行之課堂或考試之時間 |
| 上午六時或以前 |
早上八時三十分或以後之課程 |
| 上午十一時或以前 |
下午二時或以後之課程 |
| 下午四時或以前 |
下午六時或以後之課程 |
(2)黑色暴雨警告訊號下:各項舉行中之課程及考試將繼續進行,直至該課程或考試完結為止。
(3) 如天氣惡劣或紅色警告暴雨訊號發出時,教育局已在上午宣佈夜校停課,校方會以午間天氣及交通情況而在下午四時才決定是否照常上課。各同學須自行致電回校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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